第23章 此马名为玉弓
就在公孙瓒和刘备离开涿县后不久,县牢房发生了一次小火灾。
牢房发生火灾,自然就会有人越狱……
张世平跑了。
刘备没在,这事儿当然是简雍干的。
“多谢简贼曹释某之恩,此大德必当回报!”
在涿郡与渔阳郡交界的小道上,张世平真心实意的感谢着简雍。
“莫要谢吾,谢吾大兄刘玄德吧,是他派人放火救你的……你应该知道你被判了绞刑,吾大兄认为偷窃两匹战马不至于死罪,所以让吾保你性命。”
简雍笑了笑,挥手示意张世平莫要客气。
“刘玄德,涿县豪侠之名张某也曾听闻,可是缉我那位掌兵军尉?”
张世平想辩解,却又叹了口气:“可……唉,那两匹马确实是跑到张某马队里了,此事某无可辩,但其它的马真是吾宗自用的……”
“本县这些日子匪徒猖獗,各家大户都失窃了马匹。吾大兄为寻丢失的军马遇到张兄,见张兄有盗马嫌疑,便带回县内调查,这是他保境安民该做的本分。”
简雍一边走一边解释着:“但后来查明后发现,张兄那些马并非本县大户失窃之马。按说本该释放张兄的,即便那两匹战马说不清楚,顶多也只该判肉刑。”
“这样啊……那此事刘军尉倒确实没做错什么,那两匹马也是意外……可既然查明了真相,为何涿令还要判我死罪?”
张世平想想也是,县里大户的马大规模被盗,自己又刚好带了这么多马,还做了胡人打扮,被抓去调查也正常。
“因为前些日子本县各家大户全都有马匹失窃啊……而今日本县明廷公孙伯珪正往雒阳进献马匹,你觉得各家大户会怎么想?”
简雍叹道:“若是不把各家大户失窃之事抹平,只怕进献宝马就成了进献赃物了,所以贵宗的马自然要用来还给各家大户平账,以免明廷官声不保。既然那些马没法还给张兄,那张兄的死罪……可明白了?”
“……原来如此!天下官吏皆是如此,张某之事倒也寻常。”
张世平恨恨的说道:“但张某虽只宗内走卒,好歹也出自渔阳张氏,那公孙伯珪如此欺人,吾宗必不甘休!”
简雍摇了摇头,拍了拍张世平的后背:“辽西公孙氏同样显赫,张兄既非渔阳嫡出,又何必自陷官司呢?吾等走卒,自当以避祸而求存。前日鲜卑突骑大举寇犯本郡,张兄便当遇了鲜卑贼寇也就罢了。”
“张某为宗内通货行走,从未遇过敢劫本宗之贼,便是鲜卑……”
张世平咬牙切齿,大概想说鲜卑也不敢劫渔阳张家的财货,但说到一半守住了嘴:“罢了,罢了!简贼曹救我,想必是担了莫大的风险,张某铭记在心!”
“担风险的是吾大兄……县狱的火是大兄派人放的,顺便还烧掉了张兄的入狱文书和判词。反正那县狱又不是简某在管,张兄因火越狱,此事与简某无关。”
简雍摇了摇头,从身上摸出张世平的过所,递了过去:“大兄让吾转告张兄,过所上没有涿郡的印章,想来张兄今后大概也不可能让本县明廷补上,往后张兄若是要过涿郡,不妨找吾大兄帮忙。”
“张某记住了,请替张某谢过刘军尉。”
张世平躬身称谢。
……
送张世平出了涿郡地界之后,简雍去了十里亭,去办刘备交代的最后一件事。
他要带着游侠儿们,把十里亭的八十多匹马送往冀州安平。
有二十匹马是驰刑士抢来的,他们被太守编为郡兵后迁入了郡内兵营,马就留在了十里亭。
还有六十来匹来自张世平,准确的说,来自渔阳张氏——张世平只是张家负责管理马货的管事,并不是这些马的主人。
这些马原本是准备送到中山国相张纯那儿去的。
渔阳张氏势力挺大,张纯又是一方大员,刘备不想因为这些马儿留什么后遗症,再说十里亭也没法养那么多马,所以打算给牵招找点活干。
牵招家里经济困难,总得有点事做,也免得直接拿钱救济人家不好意思收。
毕竟直接给钱容易伤人自尊,扶危济困最好的方法是给人一份合适的工作。
牵招今年十九岁,极为好学,乐隐很看重他,为他表字子经,这是表示要让牵招传承乐门经学。
乐隐今古文皆通,其学问注重经世济用,提倡因地制宜随时变通,是比较难学的。说起来这路子其实很适合刘备,但问题是刘备求学本就不是为了学经,其它弟子中只有牵招学得最好,乐隐是将其视为衣钵传人的。
其实牵招的家族并不穷,而且算得上安平的豪族,但牵招的父亲早年做了和简雍类似的事儿——因受族内嫡支欺压,所以离家自立门户了。
当然,牵招的父亲并没有改姓,而是改了名,还把当时年幼的牵招名字也改了。
牵招刚出生的时候叫牵昭,这是族内宗老起的名字,他父亲自立门户时不想和族内嫡支有瓜葛,便给他改成了‘招’。
离开宗族的支持,被宗里收回了田地,使得牵招家中确实不怎么富裕。
为了挣钱,牵招的父亲当了马商,常去塞外找胡人购马贩到冀州,牵招为帮助父亲,从小便常常随行。
乐隐一直担心牵招因此误了学业,但实际上牵招不仅没耽误学经,还在胡地学会了养马,并熟悉了胡人的习性。
其实贩马挺挣钱的,但挣钱的活儿通常风险就高。牵招的父亲去年便在路上遇了歹徒,被抢了所有的马,人也身受重伤几乎丧命,还落下了残疾。
幸好当时牵招中途去见了趟乐隐,没和父亲同路,要不然估计也得出事。
赔光了本钱,又要给父亲治伤,牵招眼下确实很穷。
而且他正是最适合打理马匹的人,无论是卖马还是养马都可以交给他处理。
简雍见到牵招的时候,牵招正在照料瘫痪的父亲。
“子经,大兄说把这些马交给你来管,卖一半留一半,哪些卖哪些养都由你来决定,卖了能分润……哎哎,子经?”
简雍话没说完,牵招却并没怎么听,而是像魔怔了一样冲向了其中一匹黑马。
“子经?牵兄?招郎!怎么回事?”
简雍有点懵,他在乐隐刚担任涿令时就认识牵招了,两人算是很熟悉的,却从没见过牵招这种样子。
“这匹马……这是我家的马!这是我去年与家父一起在胡地买的,看这额头上,有个月牙斑!黑马带月牙黄斑很罕见,当时家父觉得把它带回来能卖高价,特意买了这匹……这是家父遇贼时被抢走的马!”
牵招怔怔的看着其中一匹黑马:“这马名叫‘玉弓’,我取的名字!宪和,这马……是从哪儿得来的?”
玉弓就是夜空的弯月,与这黑马额头上的月牙斑很相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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牢房发生火灾,自然就会有人越狱……
张世平跑了。
刘备没在,这事儿当然是简雍干的。
“多谢简贼曹释某之恩,此大德必当回报!”
在涿郡与渔阳郡交界的小道上,张世平真心实意的感谢着简雍。
“莫要谢吾,谢吾大兄刘玄德吧,是他派人放火救你的……你应该知道你被判了绞刑,吾大兄认为偷窃两匹战马不至于死罪,所以让吾保你性命。”
简雍笑了笑,挥手示意张世平莫要客气。
“刘玄德,涿县豪侠之名张某也曾听闻,可是缉我那位掌兵军尉?”
张世平想辩解,却又叹了口气:“可……唉,那两匹马确实是跑到张某马队里了,此事某无可辩,但其它的马真是吾宗自用的……”
“本县这些日子匪徒猖獗,各家大户都失窃了马匹。吾大兄为寻丢失的军马遇到张兄,见张兄有盗马嫌疑,便带回县内调查,这是他保境安民该做的本分。”
简雍一边走一边解释着:“但后来查明后发现,张兄那些马并非本县大户失窃之马。按说本该释放张兄的,即便那两匹战马说不清楚,顶多也只该判肉刑。”
“这样啊……那此事刘军尉倒确实没做错什么,那两匹马也是意外……可既然查明了真相,为何涿令还要判我死罪?”
张世平想想也是,县里大户的马大规模被盗,自己又刚好带了这么多马,还做了胡人打扮,被抓去调查也正常。
“因为前些日子本县各家大户全都有马匹失窃啊……而今日本县明廷公孙伯珪正往雒阳进献马匹,你觉得各家大户会怎么想?”
简雍叹道:“若是不把各家大户失窃之事抹平,只怕进献宝马就成了进献赃物了,所以贵宗的马自然要用来还给各家大户平账,以免明廷官声不保。既然那些马没法还给张兄,那张兄的死罪……可明白了?”
“……原来如此!天下官吏皆是如此,张某之事倒也寻常。”
张世平恨恨的说道:“但张某虽只宗内走卒,好歹也出自渔阳张氏,那公孙伯珪如此欺人,吾宗必不甘休!”
简雍摇了摇头,拍了拍张世平的后背:“辽西公孙氏同样显赫,张兄既非渔阳嫡出,又何必自陷官司呢?吾等走卒,自当以避祸而求存。前日鲜卑突骑大举寇犯本郡,张兄便当遇了鲜卑贼寇也就罢了。”
“张某为宗内通货行走,从未遇过敢劫本宗之贼,便是鲜卑……”
张世平咬牙切齿,大概想说鲜卑也不敢劫渔阳张家的财货,但说到一半守住了嘴:“罢了,罢了!简贼曹救我,想必是担了莫大的风险,张某铭记在心!”
“担风险的是吾大兄……县狱的火是大兄派人放的,顺便还烧掉了张兄的入狱文书和判词。反正那县狱又不是简某在管,张兄因火越狱,此事与简某无关。”
简雍摇了摇头,从身上摸出张世平的过所,递了过去:“大兄让吾转告张兄,过所上没有涿郡的印章,想来张兄今后大概也不可能让本县明廷补上,往后张兄若是要过涿郡,不妨找吾大兄帮忙。”
“张某记住了,请替张某谢过刘军尉。”
张世平躬身称谢。
……
送张世平出了涿郡地界之后,简雍去了十里亭,去办刘备交代的最后一件事。
他要带着游侠儿们,把十里亭的八十多匹马送往冀州安平。
有二十匹马是驰刑士抢来的,他们被太守编为郡兵后迁入了郡内兵营,马就留在了十里亭。
还有六十来匹来自张世平,准确的说,来自渔阳张氏——张世平只是张家负责管理马货的管事,并不是这些马的主人。
这些马原本是准备送到中山国相张纯那儿去的。
渔阳张氏势力挺大,张纯又是一方大员,刘备不想因为这些马儿留什么后遗症,再说十里亭也没法养那么多马,所以打算给牵招找点活干。
牵招家里经济困难,总得有点事做,也免得直接拿钱救济人家不好意思收。
毕竟直接给钱容易伤人自尊,扶危济困最好的方法是给人一份合适的工作。
牵招今年十九岁,极为好学,乐隐很看重他,为他表字子经,这是表示要让牵招传承乐门经学。
乐隐今古文皆通,其学问注重经世济用,提倡因地制宜随时变通,是比较难学的。说起来这路子其实很适合刘备,但问题是刘备求学本就不是为了学经,其它弟子中只有牵招学得最好,乐隐是将其视为衣钵传人的。
其实牵招的家族并不穷,而且算得上安平的豪族,但牵招的父亲早年做了和简雍类似的事儿——因受族内嫡支欺压,所以离家自立门户了。
当然,牵招的父亲并没有改姓,而是改了名,还把当时年幼的牵招名字也改了。
牵招刚出生的时候叫牵昭,这是族内宗老起的名字,他父亲自立门户时不想和族内嫡支有瓜葛,便给他改成了‘招’。
离开宗族的支持,被宗里收回了田地,使得牵招家中确实不怎么富裕。
为了挣钱,牵招的父亲当了马商,常去塞外找胡人购马贩到冀州,牵招为帮助父亲,从小便常常随行。
乐隐一直担心牵招因此误了学业,但实际上牵招不仅没耽误学经,还在胡地学会了养马,并熟悉了胡人的习性。
其实贩马挺挣钱的,但挣钱的活儿通常风险就高。牵招的父亲去年便在路上遇了歹徒,被抢了所有的马,人也身受重伤几乎丧命,还落下了残疾。
幸好当时牵招中途去见了趟乐隐,没和父亲同路,要不然估计也得出事。
赔光了本钱,又要给父亲治伤,牵招眼下确实很穷。
而且他正是最适合打理马匹的人,无论是卖马还是养马都可以交给他处理。
简雍见到牵招的时候,牵招正在照料瘫痪的父亲。
“子经,大兄说把这些马交给你来管,卖一半留一半,哪些卖哪些养都由你来决定,卖了能分润……哎哎,子经?”
简雍话没说完,牵招却并没怎么听,而是像魔怔了一样冲向了其中一匹黑马。
“子经?牵兄?招郎!怎么回事?”
简雍有点懵,他在乐隐刚担任涿令时就认识牵招了,两人算是很熟悉的,却从没见过牵招这种样子。
“这匹马……这是我家的马!这是我去年与家父一起在胡地买的,看这额头上,有个月牙斑!黑马带月牙黄斑很罕见,当时家父觉得把它带回来能卖高价,特意买了这匹……这是家父遇贼时被抢走的马!”
牵招怔怔的看着其中一匹黑马:“这马名叫‘玉弓’,我取的名字!宪和,这马……是从哪儿得来的?”
玉弓就是夜空的弯月,与这黑马额头上的月牙斑很相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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